訊息公告
公告教育部來函有關教練、裁判證有效期展延事宜(2022-01-25)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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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教育部來函有關教練、裁判證有效期展延事宜
1.各級教練、裁判若需延長證照有效期限,需參加本會開設之講習會或進修課程,四年累計48小時且每年至少6小時。
2.因疫情緣故,凡於107年5月30日至110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本會發給之各級教練、裁判證者,其證照效期統一延期至114年12月31日。其餘規定仍須遵照相關辦法。
3.教育部公告公文如下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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