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秘書處】有關制度卡繳交、修改規定爭議

有關本次青選U31組制度卡修改造成爭議一事,經秘書處與裁判長討論,現行制度卡相關制度有很大的瑕疵並與國際賽相關規定有極大差距,本會不應拒絕在賽前提出的制度卡修改要求,因此有關制度卡修改部分,若U31組各隊仍有修改制度卡的需求,只要非特約改動,均可於明日隊長會議提出,並可立即使用,若為特約或較大改動仍須依規定於隊長會議隔日才可使用。
另其他隊伍修改制度卡一事,因為是有別隊提出對於其他隊伍制度卡內容有疑義,因此才要求該隊修改,目前決議為已公告之所有已修正過制度卡的修改同樣均可被接受,但若修改後有違反本場賽事制度規定(棕色特約或HUM不可使用),則不得使用,若有問題可於隊長會議提出或向裁判反映。


在此就制度卡繳交、修改規定調整如下,請中華盃各隊注意,另本會會盡快公告新的完整內容:

1.原制度卡規定如本會公告事項:【裁判】橋士組、選拔賽制度卡繳交注意事項

2.廢止上述公告事項中第2點不得修改制度卡規定,若有修改制度卡需求,請於信件中明列修改部分,以便本會確認及公告。若為隊長會議中提出修改之要求,原則上小改動可立即使用,但大改動(例如特約更動),則必須隔日才可使用。

3.廢止上述公告事項中第4點審核部分,目前尚在討論執行細節及方式,今年暫不審核。

4.修正上述公告事項中第5、6點,若本會同意換人,該名選手可使用該隊已繳交過之制度卡或WBF BWS 5533 2.19 版制度,或者立即補交制度卡,並可立即使用,但若其補交制度卡為紅色類別或有棕色特約(如該賽事可使用),則本會可視該制度卡內容進行討論是否接受,若為黃色(HUM)則不得使用。

5.繳交制度卡規定仍須依據上述公告事項中第1、3、7點執行。

6.中華盃長青組競賽輔助規則「二、制度卡」第一、二點規定依上述第2、4點進行調整,選手可使用已經同意修改/補交之制度卡,本會會盡快修改競賽輔助規則內容,如若來不及,則依此公告辦理。

7.提醒參加中華盃各隊,中華盃可使用棕色特約,但須依據上述公告事項中第7點於繳交制度卡時附上對抗表格,否則不得使用。

8.如有未盡事宜,本會保留解釋權,並將依據賽前本會正式公告之辦法執行。